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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如何合法聘僱外國人 勞動部教授3步驟

發佈時間2025.01.24 18:4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01.24 19:00 臺北時間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春節將至,各行各業對於臨時人力需求激增,勞動部特別提醒,雇主在春節期間若須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注意遵守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面試時務必牢記「查、核、問」3步驟,慎防僱用到非法外國人而觸法。

依據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雇主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不得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業者若欲聘用外籍員工,必須先提出申請並經主管機關核准,未經許可而僱用外國人,將以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以罰鍰,甚至管制聘僱申請移工名額。

勞動部指出,即使是僑生或外國學生打工,也必須申請工作許可才能合法工作。雇主在聘僱僑生及外國學生打工之前,必須確認其工作許可證明文件是否在效期內,以避免違法聘僱而面臨罰鍰處分。勞動部提醒,僑生及外國學生打工,除寒暑假不受時數限制外,平時每週不得超過20小時。

另外,為避免不小心聘僱失聯移工非法從事工作,勞動部提醒雇主,務必檢查外國人有無合法居留證,如果是國人配偶,居留證上印有持證人不用申請工作許可;如果是合法居留的移工,也不能任意打工;如果是外國專業人士應聘於二位雇主,都要跟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如果雇主是委任人力仲介公司協助招聘外國人,也必須確認仲介是否為合法登記的公司。勞動部進一步強調,雇主若因急於解決眼前缺工問題而貪圖方便,選擇不合法的聘僱方式,將可能因小失大,面臨最高至75萬元的罰款。

勞動部也提醒,外籍家庭看護工依法只能從事照顧被看護人及相關的生活照料工作,不得從事與被看護人無關的打掃、照顧孩童,至店面或公司協助看店或整理雜務等許可以外的工作。實務上,常見雇主過年期間將移工「出借」給親戚、朋友幫忙打掃房舍或趕訂單等,若經查獲屬實,不論移工是否「自願」或於「閒暇時間」主動幫忙,都涉及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經查獲會被廢止工作許可並限期出境,雇主依法將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而「借用」移工的親戚、朋友也會被處15萬元至75萬元,請民眾務必多加留意,希望大家都能開開心心過好年。


聘僱外國人不踩雷 遵守查核問(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如有聘僱外國人的需求,面試時務必牢記「查、核、問」3步驟,慎防僱用到非法外國人而觸法。

第1步「查驗」:至「移民署居留證查詢網」查驗外國人所提供的是否為假證件,並將所有證件拍照留存。

第2步「核對」:確認證件照片與應徵的外國人本人是否一致,以免遇到冒用他人證件來應聘的事情發生。

第3步「詢問」:詢問外國人身分,不要誤聘「他人聘僱的外國人」或是「來臺觀光的外籍人士」。外籍學生須查驗外僑居留證、學生證及工作證;新住民雖免申請工作許可,但仍須查驗外僑居留證及依親戶籍資料(以上證件,均需為「正本」)。

如想瞭解更多資訊,可撥打勞動部1955免付費專線,或到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查詢。


【原文出處】春節期間如何合法聘僱外國人 勞動部教授3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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