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肉品是吃火鍋時必備的食材,除了豬肉、牛肉,羊肉也是不少民眾的必點食材,尤其部分民眾是因宗教信仰不食用豬肉,而選擇羊肉。但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近期隨機購買16件羊肉產品,就有7件驗出豬成分,其中3件測出含豬成分卻未標示,涉違反規定,呼籲政府加強查核與標示管理。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召開記者會,隨機購買16件羊肉產品,結果有7件測出豬成分。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在昨(11)日記者會上指出,去(2024)年10月隨機購買16件羊肉片(捲)檢驗,其中10件是在電商平台購買的包裝品,6件分別是在雙北市傳統市場、連鎖火鍋店、網路電商平台購買的散裝品,結果就有7件驗出豬的成分。
消基會表示,10件包裝品,扣除2件分別標示含豬肉、豬肉蛋白後,有3件測出含豬的成分卻沒有做出標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或28條,得依同法第45或49條,分別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或至少「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800萬元以下罰金」。
散裝品中有2件測出豬成分,但僅有1件違規因為未標示產地,因為「散裝食品標示規定」中,沒有規定要標示成分,而另1件因為是在現場料理,故不受此規定規範,但是這2件羊肉產品,測出豬的成分,顯示出在法律上有標示漏洞。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召開記者會,隨機購買16件羊肉產品,結果有7件測出豬成分。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稱,按比例算,10件市售包裝羊肉,沒標示卻測出豬成分有3件,即大約3成會吃到有豬肉的羊肉;散裝方面,羊肉卻有豬成分也約有1/3機率;現況是想吃羊肉,要有心裡有準備有1/3的機會吃到豬肉,呼籲消費者要找有誠信商家購買。
鄧惟中也呼籲衛福部食藥署,食品摻偽問題,歐盟以詐欺加重論罪,以嚇阻食品摻偽現象,呼籲應比照修法,加重刑罰,維護消費者權益。並加強查核,對廠商宣導,也希望肉品相關協會自行制約,讓消費者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