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日前裁定駁回藝術家謝春德性騷案,不得抗告。謝春德昨(18)日首度接受此事受並稱遭「一群人惡意傷害」,但受害者母親、知名女食神莊月嬌當即嚴詞反駁,要求謝春德若真遭惡意中傷就提告對質。此案源於2023年一名梁姓藝術工作者指控13歲時遭謝春德性侵多次,雖告訴方不服高檢署駁回再議處分,但最終仍遭法院駁回。
2023年時,一名梁姓藝術工作者在臉書發文,揭露自己在13歲時被名攝影師謝春德性侵多次,隨後即走入法律程序。而針對謝春德妨害性自主案,根據法院資料,告訴方曾不服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於2024年9月9日做出的113年度「上聲議字第8872號」駁回再議處分,但最終仍遭法院駁回。
謝春德於昨(18)日在典藏長安咖啡店接受典藏編輯團隊專訪時,否認遭控訴的不當行為。他表示:「指控文裡面描述的很多人、事、地點是兜不攏的,那是一群人的惡意中傷。」但當被問及是否考慮提告時,他表示不願回頭,選擇看向未來。
根據該受訪內容指出,謝春德提到這段期間他曾拜訪多位老友徵詢意見,並反省過去的不足。他強調未來將聚焦創作之餘,也希望透過課程傳承印刷、燈光、舞台等專業知識,回饋藝術教育界。
2022年因MeToo事件而被迫中止的《NEXEN未來密碼—浮光疊影劇場》,謝春德表示將尋求重啟演出機會。但當被問及如何面對合作機構對其人格的顧慮時,他未正面回應,僅表示「一直以來,我從來不是在意別人評價,才走過來的」。
典藏團隊訪談後指出,此案判決僅因追訴期過期及證據不足而駁回,無法證明謝春德清白。謝春德雖全盤否認性騷指控,但對相關提問多避重就輕,不願深入說明。團隊認為,單憑謝春德片面說詞及不起訴裁定,難以消除社會疑慮,藝術家的人格操守是否能以法律判決評定,將成為後續討論焦點。
對此,莊月嬌在社群平台發文回應:「始終相信台灣人不是笨蛋,如果是被惡意污蔑,那有種就來告我,年過六十,呷霸贏贏單狼告啦,來!哩來,不要說的那麼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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