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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燒柴釀火燒死子 考量他喪子之痛判緩刑

發佈時間2025.03.12 16:0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03.12 16:00 臺北時間

2023年台中市發生一起死亡火警!起因是一名50歲劉姓婦人,用灶台燒木材煮水洗澡,卻疏忽沒滅柴火還引發火勢,不但燒毀了自己的家、鄰居的房子,就連自己的孩子也喪生火窟。而法律不外乎情理法,台中地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她已與鄰居和解,且承受喪子之痛,自己亦罹患憂鬱症狀,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徒刑8月,緩刑3年。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考量婦人釀火警不慎傷死愛子,法官見她承受喪子之痛罹患憂鬱症,判處緩刑。(圖/翻攝畫面)

2023年台中市發生一起死亡火警,起因是一名50歲劉姓婦人,用灶台燒木材煮水洗澡,卻疏忽沒滅柴火還引發火勢,不但燒毀了自己的家、鄰居的房子,就連自己的孩子也喪生火窟。而法律不外乎情理法,台中地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她已與鄰居和解,且承受喪子之痛,自己亦罹患憂鬱症狀,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徒刑8月,緩刑3年。

根據判決書,50歲的劉婦與長子、次子、女兒、婆婆等人,同住在一處與工廠混合的房屋。劉婦當天晚上用灶台煮水,因一時疏忽沒發現柴火是否熄滅,延燒到附近回收的棉花。隔日清晨發現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叫醒家人逃離現場,不過火勢太大,自己的次子葬身火窟,女兒的臉部雙手大腿都嚴重燒燙傷,自己也被火燒傷,火勢太大還延燒到隔壁鄰居家。

台中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劉婦,台中地方法院認為,劉婦疏忽導致傷及無辜,火勢延燒至鄰近住宅,造成兒子死亡,但她犯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佳,死者又是兒子,劉婦已經歷喪子之痛,診斷有憂鬱症狀,家人也都不願追究,另外,鄰居部分也都和解,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8月,緩刑3年,條件是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及完成法治教育2場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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