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media
時事

桃園妹網戀1年半驚覺「愛上人夫」 渣男騙單身挨告賠10萬

發佈時間2025.02.01 19:2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02.01 19:30 臺北時間

女子阿花(化名)在網路遊戲認識一位陳姓男子,兩人發展到交往並發生性關係,1年半過去阿花發現,男方口中的網路唱歌「百大主播」前女友就是他老婆,害自己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愛上人夫,受良心譴責,罹憂又失眠,憤提告求償。桃園地院審後,判陳男應賠10萬。可上訴。

阿花主張,2022年9月底在網路遊戲結識陳男,後以通訊軟體微信聊天,陳男在11月傳來一位網路主播合照,騙稱是交往8年前女友,營造單身假象,此後二人發展成交往關係,直到2024年2月每週至少相約兩次性行為。



阿花稱,2024年2月某日,發覺陳男根本有妻兒,經質問對方也坦承,認性自主及貞操權受陳男欺騙侵害,並受良心譴責與配偶可能提告等壓力,導致憂鬱、睡眠障礙、自傷等情況,依法提訟請求150萬精神撫慰金。陳男沒有到庭,也未提書狀陳述。

阿花出示微信對話紀錄,陳男稱「要隱藏戀情我可以接受」「我那8年女友是唱歌聊天主播,一對(堆)玩家粉絲、戀愛粉」「還是我支持她去播的,會唱歌、有樣貌、聊天能力也強,結果做辦公室,死薪水」「已經該平台百大主播之一」。陳男傳送跟老婆的合影,阿花還回說「好厲害」「很漂亮欸」。



桃院查後認為,陳男在對話中確實向阿花表達單身、無固定對象的意思,傳照片更是企圖引導配偶為前女友,行為自屬侵害阿花的性自主決定權及貞操權,請求賠償應屬有據。

桃院審酌,阿花年收約31餘萬元、名下財產有房屋1棟、土地1筆、財產總額190餘萬元;陳男年收約22餘萬元、名下財產房屋1棟、土地1筆、汽車1部、財產總額124餘萬元,綜合兩造財產及侵害程度等情狀,認阿花請求精神賠償10萬元為適當。

延伸閱讀:

在彰化!花1千元中刮刮樂頭獎1200萬元 中獎人身分曝

當年外洩陳冠希1400張艷照! 無良維修員出獄後「超慘下場」曝光

快訊/花蓮單車男闖平交道「遭自強號撞上」 命危送醫搶救

【本文由《TVBS新聞網》授權提供。】

你可能也喜歡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