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因預算被砍、委員人數不足,影響114年上半年廣電事業共37家執照屆期換發作業,NCC今(5)日開會討論相關事宜,台視、中視、華視及公視CH26等4家無線電視事業執照將在6月30日到期,若無法換發執照,頻道恐將被斷訊停播。NCC說明,這個月會儘速召開外部法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聽取專業意見,積極尋求解決之道,以維護民眾收視權益、公共利益及業者信賴保護。
NCC表示,因委員人數不足,對114年上半年廣電事業執照屆期換發所生影響,經盤點,台視、中視、華視及公視CH26等4家無線電視事業、8家衛廣事業(包含9個頻道)及25家無線廣播事業(警廣、中廣、臺北、高雄、復興、教育廣播電台等),共37家事業之執照屆期換發案受到影響。
NCC說明,按照《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事業須經主管機關許可、發給執照始得營運並有執照效期限制,執照屆期前應向NCC申請換發。而依據《NCC組織法》第9條規定,廣電執照屆期換發屬委員會議決議事項,須經委員會議審議並決議始得為之,但目前NCC委員人數不足,未達委員總額過半,無法作成換照與否決議。
NCC指出,無線電視可供民眾免費收視,為偏鄉及弱勢民眾主要收視管道,4家業者執照將再6月30日到期,無法順利換發執照,將嚴重衝擊觀眾知的權利。另在無線廣播部分,有數家公營廣播電臺經營執照也將屆期,包含警察廣播電台、教育電台、復興電台、臺北電台、高雄電台等。NCC再說明,公營電臺負有特定任務,如警廣具維護社會治安、改善交通秩序等功能,逤執照屆期無法換發,將影響公共利益。
NCC表示,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4條及「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第14條第1項第3款後段規定,有線電視系統及MOD所播出之頻道內容,必須以依廣電法及衛廣法取得許可執照者為限,若4家無線電視事業及8家衛廣事業無法完成換照,恐無法繼續在各該平臺播出,將影響觀眾收視權益。
NCC強調,這個月會儘速召開外部法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聽取專業意見,積極尋求解決之道,以維護民眾收視權益、公共利益及業者信賴保護。
NCC表示,因委員人數不足,對114年上半年廣電事業執照屆期換發所生影響,經盤點,台視、中視、華視及公視CH26等4家無線電視事業、8家衛廣事業(包含9個頻道)及25家無線廣播事業(警廣、中廣、臺北、高雄、復興、教育廣播電台等),共37家事業之執照屆期換發案受到影響。
NCC說明,按照《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事業須經主管機關許可、發給執照始得營運並有執照效期限制,執照屆期前應向NCC申請換發。而依據《NCC組織法》第9條規定,廣電執照屆期換發屬委員會議決議事項,須經委員會議審議並決議始得為之,但目前NCC委員人數不足,未達委員總額過半,無法作成換照與否決議。
NCC指出,無線電視可供民眾免費收視,為偏鄉及弱勢民眾主要收視管道,4家業者執照將再6月30日到期,無法順利換發執照,將嚴重衝擊觀眾知的權利。另在無線廣播部分,有數家公營廣播電臺經營執照也將屆期,包含警察廣播電台、教育電台、復興電台、臺北電台、高雄電台等。NCC再說明,公營電臺負有特定任務,如警廣具維護社會治安、改善交通秩序等功能,逤執照屆期無法換發,將影響公共利益。
NCC表示,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4條及「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第14條第1項第3款後段規定,有線電視系統及MOD所播出之頻道內容,必須以依廣電法及衛廣法取得許可執照者為限,若4家無線電視事業及8家衛廣事業無法完成換照,恐無法繼續在各該平臺播出,將影響觀眾收視權益。
NCC強調,這個月會儘速召開外部法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聽取專業意見,積極尋求解決之道,以維護民眾收視權益、公共利益及業者信賴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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