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還給勞工七天假」列為本會期的優先法案,立院內政委員會今(17)日審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內政部長劉世芳會前受訪表示,七天假不是一個真正的議題,內政部主張不希望立法,因紀念日要不要放假,是為了改善勞動關係;另外,上個會期有舉辦公聽會,各界都對放假期間無共識,倉促入法恐怕會造成諸多疑慮。
內政部今日的書面報告也提到,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範紀念日及節日之名稱、日期、紀念或慶祝方式及放假規定等事宜,於相關法律完成立法前,為全國所應遵循。另目前除勞動節、軍人節及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外,全國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已趨一致;假日多寡影響甚鉅,仍應從國家整體利益綜合評估,做最適當之規範,建議凝聚社會共識後妥為規劃。
前總統蔡英文執政期間,行政院提出「一例一休」、砍假7天的《勞基法》草案,2016年12月以「全國國定假日一致性」為由拍板刪減假期,自2017年起,被砍的七天國定假日包含:1月2日元旦隔日、3月29日青年節(革命先烈紀念日)、9月28日教師節、10月25日光復節、10月31日蔣公誕辰、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
內政部今日的書面報告也提到,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範紀念日及節日之名稱、日期、紀念或慶祝方式及放假規定等事宜,於相關法律完成立法前,為全國所應遵循。另目前除勞動節、軍人節及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外,全國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已趨一致;假日多寡影響甚鉅,仍應從國家整體利益綜合評估,做最適當之規範,建議凝聚社會共識後妥為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