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陳盈潔以假本票借280萬 遭重判3年2月
發佈時間2018.03.28 17:2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
資深台語歌手陳盈潔2013年向邱姓好友借款時,涉嫌請胞姊陳乃嘉偽簽面額280萬元本票,遭檢察官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她否認冒簽本票,還向媒體抱怨「我是殺人放火嗎?不要老是把藝人寫得那麼難聽。」合議庭審理認定她犯行明確,今(28)日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重判她3年2個月,仍可上訴。
以《風飛砂》、《海海人生》等歌曲走紅的陳盈潔(64歲),雙親2003年相繼過世後,因悲慟致聲帶受損,已逐漸減少演出,目前經常在歌唱節目擔任評審。2013年陳盈潔向好友邱男借錢渡難關,並約定每月支付3%利息,原本她都依約還款付息,但後來因故沒付,雙方鬧上法院。
檢察官查出,陳盈潔在2013年向邱男借280萬元時,簽了面額280萬元的本票擔保,當時邱男要求陳盈潔須找其他人共同簽名負連帶還款責任,他才肯借款。檢方認定,陳盈潔指示胞姊陳乃嘉在本票上簽妹妹陳郁心的名字及身分證字號,已涉及偽造有價證券罪,陳盈潔的胞姊事後自首,已遭判刑1年7月、緩刑3年確定。
陳盈潔到案後則否認犯行,去年9月遭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她強調人在做天在看,自己沒有做壞事,也沒有犯罪,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陳盈潔犯行明確,已涉及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她3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