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太魯閣族人勝訴 亞泥20年礦權續約出現變數
發佈時間2019.07.11 13:2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0 臺北時間
2017年,在《礦業法》仍在立院攻防修法時,在花蓮坐擁最大礦區的亞洲水泥通過了新城山礦場的礦權展延,可以繼續挖20年。對此,傳統領域長年被當作礦場的太魯閣族人決定採取法律行動,告經濟部通過亞泥的礦權續約案違法。今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出爐,經濟部敗訴,核准予亞泥的礦權展限應被撤銷。
據主訴律師謝孟羽表示,法官判決經濟部敗訴的主要原因是沒有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諮商同意參與權。
本案目前仍可再上訴。但若一路都是太魯閣族人贏的話,會發生什麼事?如果經濟部核准亞泥礦權展限的處分被撤銷,亞泥新城山礦場就得重新申請展限。但是,現有《礦業法》第13條規定,在展限案申請期間,業者仍擁有採礦權。 也就是說,若《礦業法》不修,這個訴訟的最終結果對於亞泥目前在花蓮的實質挖礦行為並沒有影響。而如果最終亞泥的礦權展限真的被駁回,依據現行《礦業法》第31條規定,政府要賠償亞泥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