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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殺南港小模還嫁禍女友 程宇二審再獲判無期
發佈時間2020.06.23 12:2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程宇涉嫌姦殺小模還嫁禍當時的女友,二審駁回上訴,仍判處無期徒刑。(翻攝自程宇臉書)前科累累的程宇被指控於台北市南港姦殺陳姓女模,犯案後還嫁禍女友梁思惠是主謀,害梁女一時遭輿論罵翻,程宇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經上訴,二審今(23日)駁回上訴,依《強制性交殺人罪》仍判無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高院認為一審量處無期徒刑並無不當,主要理由是2009年制定《兩公約》施刑法,其中公政公約第6條第2款明定要犯「情節最重大犯罪」才能科處死刑,因此維持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的結果。
程宇於2017年以外拍為由,誘騙梁姓前女友的閨密陳姓小模到南港某廢棄大樓地下室,加以性侵後再以背帶勒斃女模,還用外套蓋住屍體掩人耳目。事後,程宇洗劫女模手機、信用卡等財物,還帶女友同遊台中,企圖營造兩人犯案之景,程宇被捕還嫁禍給梁女,企圖減輕罪行。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認為,程宇並非預謀殺人,是因死者驚聲尖叫,憂心事跡敗露,才會趁死者穿回衣褲時,臨時將其勒斃,「手段並非特別殘暴,犯後諸多辯解,乃是畏罪人之常情,不該以此就認定他為窮兇極惡之徒」,就殺害陳姓女模部分,判處無期徒刑。
至於程宇除殺人罪外,因涉猥褻、性侵另一名女模部分,判刑4年;至於一審分別於盜刷、侵占、詐欺等罪,各判處6月徒刑、罰金1萬元與4月徒刑,高院今駁回上訴後,已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