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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師涉幫助吸金 違反銀行法遭起訴
發佈時間2020.12.25 12:0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銀行法一併將3律師起訴。 男子吳國昌多年前涉以投資露營車及興建觀光飯店名義吸金,更一審被判12年,法官告發律師江東原、葉大慧及魏君婷涉以鑑證方式幫助吸金,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銀行法一併將3律師起訴。
中信昌國際公司實際負責人吳國昌,被控以露營車售後租回專案及在嘉義、金門離島等地進行土地買賣及興建飯店等投資為由吸金24億元。律師部分因被控以鑑定契約合法方式,使投資人信任中信昌公司是合法收受存款,導致全案逾千名投資人受害。
法院認為,律師江東原、葉大慧及魏君婷,以每件收取鑑證費用1000元代價見證,由於並非契約合法保證,但一般民眾無從辨識而誤信,院方因此懷疑律師幫助中信昌公司吸金未被起訴,依職權告發3人,建請檢察官分案偵辦。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江東原、葉大慧、與魏君婷為吳國昌吸金的幫助犯,今天依違反銀行法起訴3人,並建請法官宣告沒收3人犯罪所得,分別為23萬1000元、129萬8000元、143萬1000元。
至於吳國昌在一審被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決14年,二審改判8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判決12年徒刑,目前則由高院更二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