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 Q表示,2016年以後所發行的金融特別股,都屬於發行5.5年至7年後,發行公司有權以發行價收回的特別股,例如國泰金甲特、國泰金乙特、富邦金甲特、富邦金乙特…。「如果發行公司在未來可以發行價或其他價格提早收回特別股,那麼特別股市價就不會離發行價太遠,對於法人機構來說,持有這樣的標的相當安穩。」
Miss Q以金融特別股為例,在初次發行時,至少有5成發行量被壽險公司買走,做為長期收息的部位,其餘則由退休基金、法人及一般投資人持有,但隨著發行時間拉長,籌碼會漸漸集中至長期持有者的手上,不過,每年除息前後會有一波交易量小高峰。「建議優先選擇近期發行的特別股,因為流動性會較已發行一段時間的特別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