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停刊翌日,梁嘉麗就在Facebook上開設專頁,決定自己採訪、寫作、發布。換言之,做一名獨立記者。
她今年39歲,一身黝黑皮膚,愛戶外運動,也愛記錄人物故事。從20多歲開始,一直在不同雜誌做記者,3年多前加入《蘋果》專題組,已習慣了有編輯、有平台、有固定薪水的日子。報紙一夜關停,她覺得還要寫下去。
起初既焦慮又困難。沒有機構背書,公信力從何而來?適逢721元朗白衣人無差別襲擊事件二週年,她各方聯繫親歷者,有受訪者已讀不回。她猜測當時自己臉書專頁文章不多,市民一定會想:這是真記者還假記者?她一邊等待,一邊在臉書專頁繼續發布報導。
「二星期後受訪者再找我,說:『我信你是真人。』」她不斷努力,最終找到二名從未接受其他媒體採訪的721親歷者,完成721的二週年系列報導。
做獨立記者,一個人得有二雙手,她坦承很難從事政策研究、調查報導的硬新聞,也不像從前,一下子發布跨版、圖文並茂的大專題。她專長人物特寫,就開始採訪一個個背負政治案件的普通人。
2019年香港反修例運動爆發後,港府至今拘捕超過一萬人,檢控2608人,許多市民從此陷入拖沓而繁複的司法程序。案件數量龐大,媒體不夠人手報導,而原本擁有20多人的《蘋果》法庭組,如今不復存在。
反修例運動期間,港警與媒體的關係日漸緊張。圖為2019年9月,香港觀塘區舉行的「燃點香港.全民覺醒」大遊行。「以前無論怎樣的case,都有1、2個《蘋果》記者,現在真的沒有,有些案件審完也完全沒有人報導。」經常去法庭旁聽的梁嘉麗說,她認為獨立記者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補位」,把其他媒體遺漏的、沒有人力報導的故事,記錄下來。
獨自打拚數月,現在她漸漸掌握了工作節奏—一個星期做1到2個採訪,一個月至少出2至3篇報導。她的臉書專頁有2.6萬人追蹤,每篇報導都有數十至上百條讀者回應。不過,資源和收入也常讓人憂心。
「做社畜已經16、7年,習慣了每個月固定有糧出(糧:粵語薪酬),突然戶口(戶頭)沒有收入…」她笑著說,起初真的會焦慮得在心裡尖叫。不過她很快調整消費模式,不再能「見到衣服漂亮就買」,外出吃飯挑便宜的,社交聚會也要減少。
Facebook是讓記者又愛又恨的平台,它讓你接觸讀者,但不會直接帶給你任何收入。不久前,梁嘉麗開設了Patreon帳戶,開始讓人們付費訂閱。她表示,目前有二百多位讀者訂閱,每月收入約是原來《蘋果》全職收入的三分之一。
為了養活自己,她也接一些其他媒體和企業的兼職工作。她也愛鑽研紫微斗數,偶爾幫人算命占卜,「賺個零用錢。」
記者陳珏明也在《蘋果》停刊後,很快開設了Facebook個人專頁。他採訪辭職區議員如何活下去,報導政治案件的審訊現場,不時總結一些新聞熱點。同時,他也幫《立場新聞》做時事評說節目《繼續報導》,為外國媒體撰寫香港時事欄目。
陳珏明離開香港《蘋果》後,擔任獨立記者,但他說:「目前記者只是我的一個興趣了。」他直言,目前還沒找到做獨立記者的生存模式。「嚴格來說,我覺得自己算不上獨立記者或freelance(自由接案)記者,因為現在以我的模式,是完全不可能維持我的生活的—更好聽地說,目前記者只是我的一個興趣。」陳珏明說。
做獨立記者,不是直接從讀者訂閱獲得收入,就是和媒體合作,以特約記者的身分獲得稿費,業界普遍稿費不高,而香港生活水平高昂。從前在《蘋果》,陳珏明屬於人物及專題組,「深度報導,稿費和付出是不成正比、脫鉤的,正如在《蘋果》fulltime(做全職記者),一個月做一到二個深度專題,但如果parttime(兼職、特約記者) 一個月做一到二個專題,是食屎的。」
陳珏明的兒子1年前出生,這一年,他迎來職涯大變化、收入銳減。一年前,陳珏明的兒子剛出生。他謀劃著,到今年底再去找媒體的全職工作。不過在目前的媒體格局中,可供選擇的崗位不多,無論是去傳統報紙還是網路媒體,都意味著要減薪。而更讓他憂慮的是:過去多年來香港媒體堅守的「第四權」、以批判性思維監督公權力的新聞理念,到底還能走多遠?
在香港,昔日《蘋果》以天不怕地不怕的膽量和相對良好的員工薪酬行走江湖。
一名從業多年的資深公關告訴本刊,公關界以前都怕收到《蘋果》記者發來針對他們客戶的查詢email,那意味著「噩夢來了」,而且「《蘋果》最不怕的就是律師信,別的報館都怕律師信。」這名公關表示:「如果你搞得定《蘋果》,你在公關界就贏了,起碼贏了一半,因為(《蘋果》)是全世界最麻煩的那一個,也是最多人看的那一個。」
香港中文大學傳播與新聞學院教授李立峯表示,作為最開宗明義支持民主自由的主流報章,《蘋果日報》曾是香港言論自由的一個指標,在一些敏感議題上,它曾經開闊了整個香港媒體的自由空間。
李立峯回憶,十多年前進行學術研究時,有其他媒體高層和他分享:「《蘋果》的存在,其實是讓他們(其他媒體)的空間更多了。」「第一是政治壓力小了—反正《蘋果》出了,你只是跟著出,就算問責都還不到你;第二是社會壓力大了,《蘋果》做喔,全世界都知道,已經在public domain(公眾領域)了,你不可以說它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