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2.03.11 19:53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1 臺北時間
本案在事發天已經由就是音樂代表向店家及員工達成協議取得和解,當晚店家即已立刻向警方銷案。為表誠意立場及釐清事實,藝人做到了全部責任的承擔、全力配合警方要求到局進行筆錄動作。
很遺憾的是爆料者違法竊錄並恣意剪輯影片,上傳網路混淆視聽,毀損藝人聲譽,對於違法的爆料行為,我們必將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以護權益。
對於媒體所有未取得證實或試圖利用藝人過往事件影射,且影響輿論的不實報導造成藝人名譽損害,我方保留一切造成誹謗的法律追訴權。
我們理解身為藝人的言行會受到大眾的檢視,但也仍享有一般人民的基本權利,包括姓名權、隱私權、名譽權等,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民法的保障。關於此次事件,警方未盡保護的責任,向媒體公開和解內容、筆錄內容以及個人隱私,為此我們深感遺憾。
就是音樂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