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檢視當年特偵組簽結的理由及新聞稿,都未提到汪海清有主動供出錄音檔,遑論搜索,連馬英九也沒約談,僅調閱相關股權交易文件、財報資料、帳戶明細及股東會與董事會會議記錄等形式上的資料及約談近百人後,便將全案束之高閣。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任內即掌握汪海清錄音光碟,卻未發動搜索。由於中影市值達百億元,特偵組認為只賣31億餘元未涉及賤賣,於是在簽結理由留下「若考量不動產利益回饋約定,亦難認本件股權交易有何明顯低估之情事」,但中影案的利益回饋約定,根本沒有功能,因為早在特偵組簽結前,包括北院及高院都早已判決,國民黨討不回中影不動產的任何一毛錢,中投根本無法依回饋約定向買方請求不動產利潤,只有特偵組仍如此認為。
中影(圖)交易時資產嚴重被低估,包括中影以財報公告現值鑑價、建物以老舊折損為由,自行減價6億元、整體估價竟再打8折出售。此外,特偵組突然簽結三中案,還引起不少人痛批放水,因當時正值高雄氣爆案發生第三天,全國仍陷於救災及究責的哀痛氣氛中,無暇他顧,且外界對特偵組明知有汪海清的錄音檔卻不搜索毫不知情,即趁亂將全案簽結,若說當年顏大和對三中案草草放過,現任北檢檢察長林邦樑對本案則更顯「冷淡」。
北檢檢察長林邦樑是前總長顏大和在北檢任職時期的襄閱主任檢察官,北檢連月來對三中案的處理態度低調,引發各界議論。北院審理三中案去年10月判決馬英九無罪,馬立刻發出聲明,重砲抨擊蔡政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追殺,還暗批檢方是東廠,但北檢對於如此滔天大案不但沒有發新聞稿澄清,連要不要上訴態度都相當低調,最後就算上訴同樣沒發新聞稿,連上訴內容至今也未正式對外公布。
由於林邦樑是顏大和在北檢時期所任命的襄閱主任檢察官,對照北檢面對三中案的冷淡態度,以及支援蒞庭本案的詭異調度,不免讓人有其他聯想。
前檢察總長顏大和任內以查無不法為由簽結三中等黨產案,如今卻爆出特偵組當年早知有錄音光碟卻未搜索查扣,將掀起檢察界大地震。至於現任檢察總長邢泰釗在北檢任內重啟偵辦三中案,檢察界至今仍存有一股勢力在背後放話,罵他「政治辦案」「全案都已簽結還硬辦」,說法和馬英九如出一轍。
本刊調查,三中案在特偵組放水後能夠重見天日,要歸功於法院的一起判決。2015年間,曾任馬英九父親馬鶴凌法律顧問的人權律師王可富,向北檢控告馬英九等13名國民黨高層涉嫌背信及侵占黨產2千億元,北檢收案重啟調查,詳閱最高法院的最新判決,發現法官認定前立委蔡正元侵占中影公司減資款6億元,最後流入蔡掌控的阿波羅公司。
中影董事長郭台強為了要求阿波羅公司還錢告上法院,官司纏訟多年,最高法院認定中影決議減資無效,判決阿波羅公司應還錢給中影,全案確定,檢方也因為此一判決找到破口切入。
當時蔡正元因涉嫌侵占中影減資款案遭收押禁見,檢方提訊他追查詳情,出示一份中投內部的中影案機密報告詢問蔡,蔡看完後直言該份報告造假,並大爆汪海清私下有錄音習慣,「不信的話你們可去搜索中投。」「這些光碟都是汪海清隨身帶錄音筆,錄音用來自保的。」
前立委蔡正元曾向檢方爆出汪海清有錄音習慣,成為全案一大破口。蔡正元還稱,「汪海清曾把錄音檔拿給郭台強來告他,但後來法官審理後也是判他無罪,檢方若不信的話,可以去查汪海清的錄音或搜索中投公司,當中應該有更完整的內容。」
中影董事長郭台強為了減資款怒告前立委蔡正元,卻讓檢方順藤摸瓜找到偵辦三中案的破口,循線扣到300片錄音光碟。檢方後來傳喚汪海清,直接了當問他三中案討論過程是否有錄音?汪不但承認,還說錄音檔已轉拷成光碟放在他家跟中投公司,果不其然,檢方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後,分別在不同地點搜出塵封多年的20多片及270片錄音光碟,共約300片,詳細錄下每場會議的發言,其中不乏馬英九下令交易的過程。
汪海清在偵訊中坦承關於三中案有上層結案壓力,除政策方向無法主導(紅框處),已盡力爭取中投最大權益,顯見須聽命時任黨主席馬英九指示行事。專案小組過濾後更發現,馬英九在一份關鍵光碟被錄到在主持中視股權交易會議時,因有4.8億元價差,正反意見始終僵持不下,馬英九突然「現聲」裁示「那就回饋給他」,一句話讓買家中時集團前老闆余建新占了大便宜,也促成全案交易。
中視(圖)交易案一波三折,余建新一度敲桌嗆聲逼馬英九讓步,最後中投想出天龍八步手法,回饋余建新4.8億元並拿下中視。余建新曾送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5百萬元,雙方雖稱退款,卻坐實馬英九等高層損及中投權益,圖利余建新的犯意。(聯合知識庫)隨著新證據曝光,特偵組放水馬英九的劣跡也愈趨明顯,身為檢察官自須依法重啟偵辦,不料,查出全案的邢泰釗卻一再遭外界攻擊,放水的特偵組反而無人追究;由於抹黑、攻擊層出不窮,邢泰釗今年4月在立法院接受總長提名審查時,才會公開表態偵辦馬英九有絕對的正當性。
他說,因為三中案是由許多檢察官基於法律確信才重啟偵辦,這是全體協辦檢察官們的共識,否則案子不可能會辦得出來,加上中影已返還國庫9.5億元,此外,中影原有包括《梅花》《八百壯士》《飲食男女》《人間四月天》等330部優質國片的版權,在馬英九交易三中案時均無償贈予他人,造成黨產損失。
雖然馬英九一審獲判無罪,但縱觀無罪理由,無非認為馬英九在黨產交易期間,未任三中董事,認定馬不是《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罪及特別背信罪規範的對象。不過,檢方認為馬身兼黨主席,名義上雖非中投或光華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但他是中投及光華公司唯一股東國民黨的黨主席,具有交易黨產的關鍵地位,汪海清與張哲琛等人均向馬英九回報細節,相關錄音檔也證實馬在全案中的主導地位。
馬英九雖否認犯罪,但扣案錄音光碟顯示,他對汪海清等人以「天龍八步」的財務操作手法知情,且下令回饋中時前董事長余建新4.8億元,犯罪事證明確。檢方認為,馬英九在華夏、中視及中廣股權交易案,居於實際決策地位,實質擔任有價證券公司發行公司董事長角色,與張、汪2人更具有共犯關係,上訴直指合議庭用法違誤,判決理由矛盾,希望高院查明。馬英九是否繼阿扁之後,成為第二位身陷大牢的卸任元首?各界都在關注。
中廣(圖)交易疑遭賤賣,國民黨大老高育仁出價比趙少康更高,不知馬英九早屬意買家,竟還寫信吐苦水成冤大頭。 對於特偵組明知汪海清有錄音光碟卻未搜索即以查無不法為由簽結,顏大和表示,他不知道有光碟存在,他上任前,黃世銘早邀集特偵組開會,承辦檢察官也已將三中案簽結,僅剩總長簽名,由於黃世銘因案下台,他上任後,承辦檢察官欲歸建才將案件送交給他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