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接著說:「那些人就是一群小孩,他們在屋主家裡喝酒玩樂,只不過是大聲了一點,妳沒有證據,竟然就說人家吸毒,根本是亂報案!我用眼睛看就知道他們沒有前科。」
A小姐反問女警有無檢查在場每一個人的身分證?女警秒回:「有!」但A小姐看過監視器畫面,發現女警隨手拿了一張身分證,匆匆一瞥就歸還,因此提出質疑,女警這才改口表示,有進屋內轉了一圈,並沒發現任何違禁品,A小姐再度質疑她,一開始說沒搜索票、不能進去,前後矛盾。
「妳不要抓我語病!」女警聽完後口氣更差,A小姐也被惹惱了,於是詢問對方編號、姓名,女警認為她找碴,很凶地回:「我姓林,叫林○○。」說完便不耐煩地掛掉電話。
報案遭派出所拒絕受理,A小姐轉向林口分局、新北市警局、新北市政府1999專線求助,但都只得到冷漠的制式回應,由於臭味實在難以忍受,又想到女警的態度,讓她身心俱疲,甚至一度尋短,所幸即時被人發現送醫,幸運撿回一命。
第2起案件是去年引發「松山之亂」的台北市警局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變成恐嚇取財的幫凶。
B先生向本刊投訴,今年5月某日凌晨,他與友人到松山區一處酒吧飲酒,不久,出現10多名黑衣人,對方趁他友人離席時,將他團團圍住,態度凶狠,半拉半推將他押往另間燒烤店,帶頭的黑衣人自稱受債權人委託,出示1張6千萬元支票,要他先還1千萬元。
台北市警局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去年才發生黑衣人「松山之亂」,現又被指控成了恐嚇取財的幫凶。(翻攝畫面)B先生告訴本刊,多年前他曾與合夥人共同經營廣告公司,5年前因經營不善解散,他細看黑衣人出示的支票,發現上面的用印是已解散的公司大小章,但真偽難辨,向對方表示,支票與他無關,但黑衣人根本不理會,要他聯絡親友送錢過來,才肯放人。
為了脫困,B先生表面配合黑衣人要求,暗中則傳訊通知女友報警,約2小時後,中崙派出所4名員警抵達現場,將B先生單獨帶出燒烤店了解狀況。他告知警方被控制行動、討債,身上3萬多元也被搶走,原以為警方到場他就可獲釋,沒想到警方竟告訴他:「欠錢還錢!叫朋友送錢來不就沒事了,錢還了就可以走!」讓他十分傻眼。
案發隔天,B先生到松山分局報案,控告黑衣人恐嚇取財、妨害自由。案發隔天,B先生到松山分局報案,控告黑衣人恐嚇取財、妨害自由。B先生告訴本刊,四名警員就這樣在現場「站崗」,他與黑衣人又「對峙」了一個半小時,直到友人送來10萬元,黑衣人及警方才離去。他痛批:「我已經告知警方被人強押、控制行動,也多次建議員警把我們雙方帶回派出所釐清狀況,但員警都不理會,就算只是民事糾紛,也應該要先解決我的人身自由跟安全問題,怎麼會要我先拿錢給對方,才讓我離開?真的是太扯了!」
對於員警的態度,B先生無法接受,認為警方變成黑衣人恐嚇取財的幫凶,為了討公道,他隔天親自前往中崙派出所報案,揚言控告警方瀆職,副所長這才出面道歉,表示四名員警太年輕、處置不妥,加上對方人多,警力不足、無法壓制,才讓他產生誤會,並正式受理他恐嚇取財、妨害自由的報案,但B先生被強逼交付的錢財,恐怕很難追得回來。
第3起案件,被投訴的是桃園市警局八德分局。C小姐告訴本刊,她與家人同住八德區一處透天厝,6年前,大溪迎富送窮財神廟前任副主委與家人搬到隔壁,經常深夜都在家中祭拜、辦法事、擲筊,聲音讓她夜夜難眠,她與鄰居溝通無效,只好透過里長、議員繼續溝通,但對方沒改善,C小姐不堪其擾,最後向警方報案,沒想到卻遭刁難。
桃園民眾C小姐指控八德分局警方刁難、拒絕受理報案。(翻攝Google Maps)C小姐表示,她一開始打電話報警,派出所說他們不是管轄單位,不願意到場處理,隔天她親自前往報案,員警又說受擾住戶未達3戶不受理,C小姐查閱法條,發現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卻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的噪音,就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向警方求助,打臉員警未達3戶不受理的說法。
C小姐指控鄰居深夜常在頂樓辦法事,人員頻繁進出,噪音擾人。(讀者提供)迎富送窮廟香火鼎盛,但廟方前副主委卻遭控長期深夜擾鄰。(翻攝大溪天公祖迎富送窮廟臉書)得知C小姐有備而來,警方改口要她自行蒐證,C小姐特別買了錄音筆、蒐證2年後再次報案,沒想到警方又拒絕受理,這次要求她拿分貝計測量,C小姐只好再花錢買分貝計,並在凌晨測得超標分貝後,再度前往派出所,但警方仍以「沒送件不能處理」「偵查隊不准再報案」等各種理由,拒絕受理。
大溪迎富送窮廟頗負盛名。桃園大溪區長(右4)也曾參訪。(翻攝臉書)C小姐說,6年來她多次打電話報警,警方只來查看過3次,她親自到派出所報案、請求協助10幾次,警方也拒絕受理,連勸導單都沒開,她不滿警方態度消極,改向桃園市警局陳情,沒想到案子又發交回派出所,甚至有員警打電話給她,冷言冷語地嘲諷,暗示她再怎麼陳情也沒用,讓她求助無門。
更離譜的是,C小姐不滿鄰居擾鄰,去年透過臉書抒發心情、抱怨,結果竟遭鄰居提告妨害名譽,所幸檢察官認為她在文章中附上錄音檔案,證實所言並非虛構,最後給予不起訴處分。
新北市警局林口分局表示,文林派出所員警獲報後到場盤查,並未發現不法,日前由偵查隊另行蒐證、向地檢署聲請搜索票,但未獲准,未來會加強教育,要求員警謹言慎行、對報案人秉持同理心。
經瞭解雙方是在協調債務問題,員警實施盤查後,判斷無犯罪徵兆,在場警戒至雙方離去,事後依法受理B先生報案,已移送偵辦。強調處理員警並未出言嘲諷B先生。
桃園市警局指出,針對民眾檢舉事項,八德分局皆依法受理,但員警到場未發現指控事項,且民眾僅錄到馬路車聲,未錄到檢舉人所稱噪音,另分貝器放置位置非一般人活動空間,證據不足、不予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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