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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婦過馬路「行人地獄」再現 警不予檢舉理由遭轟:這樣就不用讓?
發佈時間2023.05.26 17:5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6 臺北時間
台灣行人意識抬頭,立法院日前也上調相關法規罰則;但有網友指出,台中南屯忠勇路和寶山東二街交叉口,有位婦人打算過馬路,但因路口沒有交通號誌,多輛汽機車都不選擇禮讓,反而加速通過,他向警方舉報竟收到「不予舉發」回應,理由是路口無交通號誌而且車流量大。
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公開版」上公布照片發文抱怨,上月28日步行於台中市南屯區忠勇路和寶山東二街交叉口,發現有名婦女準備過馬路,對面也有幾名民眾打算通過,但無奈非常多汽機車不僅沒有禮讓,甚至快速通過路口。
網友見義勇為替這群民眾檢舉,但台中警方卻以「檢舉要件不全或資欠缺具體明確(影像行人未行走亦在等待車流難以明確認定)」為由不開單;在網友追問之下,警方審酌後給予回覆。
警方表示,此路口為無號誌路口,鑑於忠勇路車流量大,已向交通局提報不合理交通工程,並建議將此路口設立為號誌路口;目前交通局仍在評估中,為避免衍生執法爭議,因此依「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不予舉發。
圖文一出,網友們紛紛質疑「員警自己抓的時候什麼理由都沒用,就是違規,民眾檢舉想一堆不舉發的理由」「原來車流量大就能不用讓行人」「行人地獄」「政府問題比較大,裝個行人號誌很難嗎?花錢讓大家安全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