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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捷運伸鹹豬手襲臀 被害女「不能算了」怒提告
發佈時間2023.06.19 17:4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6 臺北時間
新北市一名女子4月初搭乘捷運時,自蘆洲站下車欲從出口離站時,突然在手扶梯前遭一名酒醉的男子伸手觸摸臀部、背部等處,被害女子立刻不斷閃躲走離,也快步向詢問處的站務人員求助,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根據男子的特徵過濾站內、外數十支監視器鏡頭,最後終於在6月3日將男子查獲到案,後續依《性騷擾防治法》送辦。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統計,2023年度至5月止發生的性騷擾案件共計22件,約占捷運系統內刑案發生數的17%,警方分析犯案手法,嫌犯多半利用上下班車廂人潮眾多且擁擠的時段,趁被害人不備觸碰其身體隱私部位。
捷運警察隊呼籲,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依法可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勿因逞一時私欲而輕蹈法網、終生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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