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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發票po上網遭盜領 冒領男子被判詐欺罪
發佈時間2023.08.20 10:4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7 臺北時間
卓姓男子在網路上見網友在PO出中獎發票照片,卓男竟將4張中獎照片利用兌獎APP掃描QR CODE,獎金自動轉至友人陳女帳戶內共800元。檢調循線查獲,嘉義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判卓男應執行5月,得易科罰金。陳女犯洗錢罪應執行3月,併科罰金5千元。
卓男於網路社群媒體隨機搜尋,發現潘姓、謝姓網友各1張、巫姓網友2張中獎照片,認為有機可趁,將照片下載後利用統一發票兌獎APP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順利將獎金轉至綁定領獎的陳女帳戶內共800元,2人平分花用。
由於實際中獎人持發票兌獎時發現獎金已被領走,向國稅局反應,經檢調查獲,檢方依法提起公訴。
法官審酌,卓男利用兌獎APP不需持有實體發票可進行兌獎的漏洞,與共犯陳女一同對財政部施詐,使財政部陷於錯誤而匯入中獎金額,考量犯後坦承犯行,實際詐得的犯罪所得僅各400元,判處卓男犯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陳女犯洗錢罪,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罰金3千元。應執行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5千元,得易服勞役。
國稅局呼籲民眾,不要將中獎發票隨意拍照上傳到網路上,以防被盜;而盜領別人的發票獎金,不僅錢要被追回,還得依詐欺罪被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