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4.01.09 21:0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4.01.10 15:25 臺北時間
註:我國 2005 年第七次修憲,立法委員的選舉制度從一個選區內有多個當選名額的「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改為一個選區僅能有一人當選的「單一選區多數決與比例代表混合的兩票制」。在此制度下,選民需投兩票,一票投地方代表,一票投選政黨,政黨的得票率只要跨越 5% 門檻,就可以參與分配席次。
註: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政黨法》,不分區立委的提名條件包括:最近三次立委選舉,政黨票得票率曾達 2%,符合資格的政黨有 6 個(台灣團結聯盟、親民黨、時代力量、台灣基進、台灣綠黨、新黨);該政黨現有 5 名以上立委,符合資格的政黨有 3 個(國民黨、民進黨和台灣民眾黨);或是滿足其他兩個條件如最近一次總統選舉,該政黨推薦候選人得票率超過 2%;當屆選舉,該政黨推薦的區域、原民立委候選人共 10 名以上也可以,不過提名。
註:《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立委參選人申請登記時應繳 20 萬元保證金,區域立委參選人得票未達規定標準,將沒收保證金,以確認參選人是認真對待選戰。
註:民進黨將 16 個上屆選舉得票率未超過 42.5% 的選區列為「艱困選區」,雙北部分包含臺北市第 5、6、8 選區;新北市第 9、11 選區;桃園市第 6 選區;新竹縣第 1、2 選區;苗栗縣第 1、2 選區;臺中市第 3、8 選區,以及花蓮縣、新竹市、金門縣、連江縣。
註:國民黨列出的 30 個艱困選區,包括臺北市第 1 選區、第 2 選區、第 5 選區;新北市第 2 選區、第 3 選區、第 4 選區;桃園市第 6 選區;臺中市第 1 選區、第 7 選區;臺南市全部選區;高雄市第 1 選區、第 3 選區、第 4 選區、第 8 選區;以及彰化縣第 2 選區;雲林縣第 2 選區;南投縣第 2 選區;嘉義市選區;嘉義縣第 1 選區、第 2 選區;屏東縣第 1 選區、第 2 選區;宜蘭縣選區;臺東縣選區;澎湖縣選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