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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點名簽結鄭文燦案 王俊力:未設立場,依檢察官調查決定
發佈時間2024.07.10 20:2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4.07.10 20:29 臺北時間
被點名在桃園地檢署檢察長期間簽結鄭文燦貪污案,王俊力澄清表示並無預設立場。(本刊資料照)針對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今(10日)點名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在擔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期間,2度簽結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貪污案,不過,王俊力表示,他對此案曾核定簽結1次,依當時承辦檢察官的調查所得而做的決定,對該案並無預設立場。
王俊力說,他在2020年3月起就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任內就相關前案曾核定簽結一次,依承辦檢察官當時調查所得而為之決定,本人對該案並無預設立場,亦無不當干預。
王俊力說,目前案件仍在偵查中,希望各界尊重檢察官的偵辦,勿過度揣測,給檢察官一個合理的辦案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