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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延燒】複訊後聲押柯文哲 檢方說明原因了
發佈時間2024.08.31 21:5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4.08.31 21:54 臺北時間
檢察官認定柯文哲有羈押之必要,晚間6點多諭令聲押禁見。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容積案,今(31)日經過北檢複訊後,檢察官認定有羈押之必要,晚間6點多諭令聲押禁見。稍早,北檢發布新聞稿,提到柯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爰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案,凌晨被送往北檢複訊,不過柯不願繼續接受詢問,並逕自想離開偵查庭,當庭遭檢察官「逮捕」,律師隨後向聲請提審,不過遭北院駁回。下午檢察官持續進行案件複訊,後來認定有羈押之必要,晚間6點多諭令聲押禁見。
北檢發布新聞稿,提到柯姓、彭姓被告後,認2位被告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爰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