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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恐強撞發薪日! 勞動部提醒雇主提早發薪
發佈時間2024.10.30 22:0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4.10.30 22:01 臺北時間
對於颱風假遇上發薪日,勞動部呼籲雇主提早發薪。(示意圖,本刊資料照)強烈颱風康芮來勢洶洶,全台22縣市已宣布明(31日)停止上班上課,部分縣市週五(11月1日)也可能續放颱風假。由於一些公司1日為發薪日,當颱風天強碰發薪日,勞動部呼籲雇主提早發薪。
勞動部今(30日)提醒,康芮颱風逼近,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是否出勤,重點在於防災與避險,應以勞工安全作為首要考量。勞動部已發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明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之出勤管理、工資給付及有關權利義務等事項,事業單位可依產業特性,與勞工事先妥為約定相關事宜。又因月底將近,可能適逢許多公司的發薪日,勞動部也提醒雇主提早薪資作業,預為因應。
勞動部說明,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災而未出勤,非可歸責於勞工,雇主宜不扣發當日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事業單位如因營運性質仍需要勞工從事工作,除應照給當日之工資外,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勞工在上、下班途中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在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其職業災害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