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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罷免傅崐萁遭「查水表」中選會指違法 花蓮選委會:有斟酌空間

發佈時間2025.02.06 17:4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02.06 17:45 臺北時間

花蓮罷免傅崐萁的連署民眾遭戶政人員登門查水表,中選會認定違法。(翻攝自微光花蓮臉書、本刊資料照)
攝影
繼續路易莎咖啡埔里酒廠門市謝絕罷團擺攤遭青鳥出征後,花蓮罷免國民黨立委傅崐萁也爆出爭議,有簽署連署書民眾遭戶政事務所人員登門查水表。對此,中選會表示,戶政人員實地訪查連署人是否親簽已經違法,並函文要求說明。花蓮縣選委會今(6日)坦言,登門查核雖未逾越權責,但執行確有斟酌餘地;縣府則回應,造成觀感不佳會立即檢討。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選務機關等行政機關須依法行政、辦理選務,不得有逾越權責行為;對於本案是否屬實,中選會已責成花蓮縣選委會及協辦選務的花蓮縣府說明。
據中選會5日函文內容,查對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時,依《選罷法》及同法施行細則規定,提議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戶籍地址書寫錯誤或不明等事項,由主辦選舉委員會函請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為之。至於提議人是否簽名蓋章或偽造情事,由主辦選舉委員會查對,不屬戶政機關查對事項。
函文提到,《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第16條規定,主辦選舉委員會發現提議人名冊、連署人名冊有疑似代替簽名或蓋章情事,得寄送查詢單向當事人查詢是否為本人簽名或蓋章。
函文指出,有關戶政事務所人員至提議人戶籍地址實地訪查提議人是否親自簽署提議人名冊,已違反上開法律規定,尚不得為之,始符法制。且提議人名冊因含個資,選務人員或戶政人員均不應攜出選舉委員會或戶政事務所外,或作其他不法用途,或法定用途外之利用,以免觸法而致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中選會函請花蓮縣選委會,就提議人名冊保管及交付戶政機關作業盡速說明。
對此,花蓮縣選委會今日回應,戶政人員登門查訪「站在選委會立場是不可以」,認為調查沒有逾越權責,但如何執行有斟酌空間。花蓮縣府則表示,戶政人員實地查訪造成觀感不佳,接獲民眾意見後會立即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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