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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公布去年12月勞基法裁罰 光華巴士被罰百萬最高

發佈時間2025.02.06 15:5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02.06 15:54 臺北時間

北市勞動局公布去年12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106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總罰鍰金額為763萬元。
攝影
北市勞動局公布去年12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106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總罰鍰金額為763萬元,其中光華巴士股份有限公司遭罰100萬元為最高,該公司自2020年迄今已7次違法。
北市勞動局高寶華局長表示,去年12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光華巴士股份有限公司(100萬)、台灣善商股份有限公司(90萬)、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60萬)、台灣航勤股份有限公司(60萬)、聯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24萬)。
勞動局表示,違法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26家(24.53%);每7日中未有1例假1休息日,計25家(23.58%);工資未全額給付,計15家(14.15%);未逐日記載出勤紀錄至分鐘為止,計14家(13.21%);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計11家(10.38%)。值得注意的是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更是年度違法態樣的榜首,呼籲事業單位千萬別輕忽。
經統計,台北市勞動局2024年全年度公布違反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累計1,105家次,金額達7,085萬元,其中以光華巴士股份有限公司遭罰2次,金額累計200萬元為最高。
高寶華說,光華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使輪班制人員於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自2020年迄今已7次違法,違法次數的累積已達最高罰鍰金額,呼籲該公司應積極改善勞動條件補充人力缺口,以免一再觸法。
高寶華呼籲,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彼此珍惜,才能創造經濟繁榮、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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