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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狠殺3婦棄屍震驚全國 司改協會批:技術性廢死卻無配套

發佈時間2025.02.08 10:5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02.08 10:55 臺北時間

涉嫌殺害3名婦女的73歲男子張介宗(馬賽克者)過去曾因性侵、搶劫等罪行遭軍法判處無期徒刑。(高市刑大提供)
2日晚間,高雄發生駭人聽聞的凶殺分屍案,一名70歲婦人騎車外出後失聯,其子於3日報警協尋。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鎖定73歲男子張介宗,循線追查發現,該名婦人已遭殺害並肢解棄屍前鎮河,隨後更在張男屋內查出另名張婦、凶嫌嫂嫂的血跡反應,研判這2人凶多吉少,目前仍擴大偵辦中。
專案小組調查,張男過去曾因性侵、搶劫等罪行遭軍法判處無期徒刑,於民國75年入獄服刑10年後,86年間申請假釋獲准出獄,未料如今再連續涉驚悚分屍案。警方依殺人罪將其移送,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此案再度引發社會對刑事司法制度的質疑,尤其是替代死刑的無期徒刑執行與假釋機制的漏洞。
司法改革關懷互助協會理事長李震華指出:「政府及多數大法官整天技術性廢死,但配套措施有同時做了嗎?每次都是出了事情才來稍微修正,一條法律的更動到底要犧牲多少條人命才夠?」
李震華強調,廢死雖為國際間進步自由民主國家的趨勢,但2公約至今也不敢全然廢死,國內廢死聲浪高,固然符合潮流,但刑事政策始終缺乏周全配套,結果執政當局及大法官釋憲在得意技術性達成廢死之餘,竟然全然忽略了應同時配套的立法及憲法裁判宣示,如此形式保留死刑宛如文字遊戲,已成社會安全漏洞重大隱憂。
學界與司法界對廢死的配套,早早就開始由「刑罰嚇阻效益」切入討論,並援引國際案例,如新加坡實施鞭刑制度後,重大犯罪率顯著下降。根據新加坡內政部統計,自1994年加強對強制性侵、搶劫等暴力犯罪的鞭刑後,累犯率大幅降低,有效嚇阻潛在犯罪者顯著。
另一獲得更多學者及立委認同的有力配套,是將無期徒刑增加一項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類型,將罪大惡極的暴力犯罪者,永遠如死刑一樣終身監禁隔絕於社會之外。相較之下,我國死刑在被實質廢除之際,刑罰執行寬鬆、假釋門欄不高,導致惡性重大犯罪者屢犯不悛,類似案件一再發生,當然令人質疑現行刑罰的周延性與有效性。
李震華直言,刑罰的目的不只是懲罰,更應該有強力預防無辜者不受傷害的嚇阻作用。台灣的刑罰如果沒有明確的嚇阻作用,那麼我們是否應該超越檢討現行制度的階段,早日進行通過刑罰的修正?尤其在大法官已經實質廢死之後,趕快建立終身監禁及特定暴力犯罪鞭刑等配套制度,實已刻不容緩!
他呼籲,政府應正視刑罰的實質效益,而非僅在社會案件爆發後才進行修補,否則無辜的生命將持續成為刑事司法缺陷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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