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美國國會通過《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正式生效。原本杜魯門是不能再尋求第3屆任期的,但法條中的第一條,使杜魯門當前的任期被豁免而不在此限。杜魯門也沒有放棄,先是邀請艾森豪代表民主黨參選總統、他自己則為副總統,唯被艾森豪拒絕了。民主黨黨內初選在新罕布夏州,任何人可未經當事人同意,在初選中作出提名。杜魯門在新罕布夏州初選中被黨內凱弗維爾擊敗;3月杜魯門宣布放棄競逐第3屆的連任。
當美國國會通過《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明定擔任總統職務的次數皆不得超過2次,並在1951年生效的9年後,台灣的蔣介石在兩任總統即將屆滿,依照《憲法》規定總統僅得連選連任一次,但蔣中正卻修改《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宣告總統不受連任限制。回顧修改臨時條款讓蔣介石可以做到5任總統做到死的過程,蔣介石又要面子又要裡子,愛吃假細意的難看吃相,實在令人不敢想像與苟同!
介石(左)修改《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做5任總統做到死。(翻攝自維基百科)為了配合並滿足蔣介石想要做第3任總統,國民黨大老提前幾年就在研議各種可能的選擇方案。包括直接修憲3連任,不修憲也不修臨時條款或不修憲但修臨時條款。光是討論不修憲也不修臨時條款的多種方式,就有由國大決議延長總統任期;擔任黨總裁,以黨領政;先任副總統再繼任總統;擔任行政院長,走向內閣制;出任三軍統帥,以軍領政;扶助繼任者,辦理權力交接。蔣介石堅持不修憲可修臨時條款,最後才通過由國民大會修改臨時條款,不受連選得連任一次的限制。
讓蔣介石得以順利做第3任總統,不修憲但修臨時條款的門檻,與修憲程序相同,依法仍須得到國民大會代表「總額」2/3以上同意,蔣介石才能連任第3任總統。但現有1,643名可與會代表人數,不可能達到修改臨時條款所需要的2,030張同意票。為了化解連任危機,當年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1960年2月12日作出第85號解釋:《憲法》所稱國民大會代表總額,在當前情形,應以依法選出而能應召集會之國民大會代表人數為計算標準。
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經由修憲程序,於1948年4月18日議決通過《臨時條款》,同年由政府公布施行、並且優於《憲法》而適用,使《憲法》公布施行不到4個月便無法落實行憲。名為「臨時條款」竟可「臨時」43年,比長達38年的戒嚴還要來得久。為了取消總統連選得連任一次的任期限制,不修《憲法》只修臨時條款,稱蔣介石為「臨時總統」亦不為過!?
2000年3月18日是歷史性的一天,台灣人民用愛與民主的選票完成首次政黨輪替,5月20日順利完成政權和平轉移。卸任後的李前總統,依照《卸任總統禮遇條例》,李登輝做過12年總統,可以享受包括繼任總統的2年、國大代表間接選出總統的6年、直接民選總統的4年總共12年卸任總統的禮遇。也就是說李前總統享受卸任總統的禮遇,應該是做多久、享受多久的12年,從2000到2012年。但李前總統則享受18年,其中前6年是《卸任總統禮遇條例》(後來改為《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未修改前的禮遇,除禮遇金是在任時薪水的一半,當年總統薪水1個月80多萬元,一半也有40幾萬元;卸任總統辦公室的租金、職員薪水與辦公費用,實報實銷而沒有上限,也沒有享受年限的限制,甚至1年高達上千萬元,而且終身禮遇。等到阿扁的第2任,國親在野黨團鑑於阿扁卸任總統時還年輕,如果卸任禮遇沒有金額及年限限制,不知道要增加國庫多少負擔。2006年修法改為定額禮遇金每月25萬元;包括職員薪水等的辦公費用第1年800萬元、第2年700萬元、第3年600萬元、第4年500萬元、第5年到第8年都是500萬元。但李前總統享受最優厚的6年舊法禮遇,2006年修法減少卸任總統禮遇後,仍依新法重新起算12年,原來依舊法的6年禮遇也不用追回。李前總統當12年總統享受18年禮遇;阿扁8年總統卸任,因國親聯手修法停止禮遇,只享受1年。當總統要有天命,卸任後的總統禮遇也一樣要有天命!?
因新舊法的關係,李前總統當12年總統、享受18年禮遇。如果按照美國《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規定,無論何人,當選擔任總統,職務不得超過2次;無論何人,於他人當選總統任期內擔任總統職務或代理總統2年以上者,不得當選擔任總統職務超過一次。換言之,總統最多當2次,而且只要做過繼任或代理總統2年以上,都算一次。那麼李前總統繼任總統超過2年,從1988年1月13日到1990年5月20日,應算一任,接著是國大代表選舉當選總統的第2任6年。因此李前總統能否因連選得連任一次的限制而不得參選1996年直接民選的總統,亦不無疑義。
陳水扁(左)8年總統卸任,因國親聯手修法停止禮遇,只享受1年。反觀俄羅斯總統普丁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亦不遑多讓,想當沙皇或皇帝,先後以蔣介石為師,修改《憲法》讓自己可以繼續做下去,甚至做到老、做到死。
2002年俄羅斯《新聞時報》5月20日刊登專訪阿扁總統的新聞,並登出1995年阿扁市長與聖彼得堡副市長普丁合影相片,引發中國強烈反彈,俄國官員表示俄國政府尊重新聞自由。2002年5月24日美俄領袖聯合記者會上,普丁也提及他見過台灣總統的事。俄羅斯《獨立電視台》(NTV)2003年則進一步報導普丁與阿扁在還沒有當選總統時的見面經過,與2003年成立「台俄協會」,積極推動台俄包機直航、衛星科技交流合作的成果。
阿扁從台北市長到台灣總統,普丁從聖彼得堡首席副市長到俄羅斯總統,兩位都是2000年及2004年贏得總統大選的。阿扁在2008年卸任總統早已回歸平民。普丁2008年5月7日卸任總統後,礙於《憲法》連任限制,總統梅德維傑夫提名普丁出任總理,繼續掌握國家的實權。2012年普丁第3度參選總統並在2018年再度連任,總統任期已改為一任6年,任期至2024年。2020年3月14日,普丁簽署由他本人提出的《憲法修正案》,讓他可以再競選2任總統,突破當時受到《憲法》限制的任期。《憲法修正案》經過全國公民投票,2020年7月獲得通過。普丁總統依照《憲法》不但可以做到2036年,還可以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一舉打破蔣介石不修憲、修臨時條款當27年總統的紀錄。
1982年,中國通過新《憲法》,其中規定,國家主席和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起草《憲法》的政界人士和法律專家認為終身制是專制統治的禍因,尤其是在一黨制國家。但習近平想做中國皇帝擬取消任期限制,他認為對主席任期限制不合理,他的另外兩個重要職位—總書記和軍委主席都沒有類似的限制。習近平決意保留「三位一體」的領導體制,他自認背負著把中國重新變成一個偉大強國的歷史使命,要達到這個目標需要超過十年的時間。中國好像沒有習大大就不能完成偉大民族的復興!?
習近平開啟第3個5年的任期,使他有望終身掌權而成為「習皇帝」。(翻攝《央視》臉書)中國《憲法》先刪除國家主席任期兩屆的限制,為習近平終身執政掃清法律障礙。接著習近平在2022年10月任命自己為第3個5年任期的中共總書記,打破中國領導人每10年移交一次權力的傳統。2023年第14屆全國人大會議上,習近平以「全票」當選中國國家主席,由中共任命的2,852名全國人大代表都投了「贊成票」,沒有反對票也沒有人棄權。讓習近平開啟第3個5年的任期,使他有望終身掌權而成為「習皇帝」。過慣民主的台灣人民,近看習大大更專制獨裁的反民主作風,誰敢支持兩岸統一?!
人性的弱點就是,當了總統就有人不想下來,處心積慮想要延長自己的任期。美國、俄國、中國如此,中南美洲與非洲國家又何嘗不然。阿扁總統任內,看到太多友邦國家的總統執意修改《憲法》,只能做一任的想要連任,已經連任的還要延任再任。有人成功修憲卻連任失敗;有人透過釋憲只要不是連任就可以;有人想要延長任期不成被政變還驅逐出境;有人成功修憲幹到今天還在任,有人早已被政變或被人民拉下台。形形色色,不一而足。普丁與習近平為己謀的惡例絕不足取,師法美國形成慣例還不夠,有關總統的任期最後還是要入憲建立制度並明確化,縱使川普有夢最美,希望也不會相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