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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助理偷吃人妻「辯稱關懷選民」 法院判賠20萬
發佈時間2025.02.21 09:53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02.21 09:53 臺北時間
與人妻有親密對話,議員助理辯稱服務選民,仍遭橋頭地院法官判決與人妻連帶賠償20萬元。(翻攝司法院官網)高雄市某市議員助理曾男,疑似與許姓男子的髮妻有染,他傳給許妻「愛妳」、「寶貝老婆」等親密對話被許男發現,且妻子違背協議,提起離婚訴訟,他不滿曾男破壞其家庭,一狀告到法院,但曾男卻辯稱只是「關心選民」,案經橋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曾男與許妻已經逾越男女交往分際,判決兩人必須連帶賠償綠帽夫20萬元。
許男主張,高雄市某市議員行政助理曾男於2022年至2023年7月間,經常單獨與其妻外出,兩人行為曖昧,他檢視妻子手機,發現曾男與妻子透過通訊軟體有許多親密對話,包括曾傳訊:「寶貝老婆」、「我不想以後都見不到妳、「我願意守護妳」…等語。
原本許妻簽立協議書,承諾不再與曾男聯繫,願意回歸家庭,於是他原諒妻子,也不追究這段婚外情,沒想到4個月後,許妻突然提起離婚訴訟,許男認為,他原本擁有美滿和樂的家庭,卻遭曾男破壞,於是向橋頭地院提告妻子與曾男侵犯其配偶權,被求償精神撫慰金51萬。
法官審理時,曾男辯稱他與許妻因選民服務而認識,兩人只是一般朋友關係,否認與許妻發生過性關係;至於傳送曖昧簡訊,他說,因聽聞許男限制妻子交友,使她相當不開心,為了「關懷選民」,拉近與選民關係,才會傳訊息關切。
許妻則主張,丈夫舉證她出軌親密對話,並無證據能力,因為當初簽協議書時,丈夫以未成年子女作為脅迫,逼她同意隨時提供手機,讓丈夫閱覽對話內容,該協議違反公序良俗,不具約束能力。
法官勘驗許男提供證據,包括許妻與曾男的親密對話,認定雖無證據顯示這兩人發生過性行為,但其交往互動,已經逾越普通朋友關係,但審酌雙方經濟能力與侵犯配偶權程度,判決曾男與許妻連帶賠償廿萬元較為合理,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