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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要公務員「具結未領中國身分證」 翁曉玲喊拒簽!陸委會回應了

發佈時間2025.03.06 17:0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03.06 17:07 臺北時間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6日)針對要求公務人員具結未領中國身分證一事做出說明。(本刊資料照)
攝影
先前有網紅爆料中國方面找台灣人以交流旅遊的名義過去,藉此辦理中國身分證、居住證等,銓敘部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函各級政府機關單位,要求公務人員具結「未領中國身分證、居住證」等情事。然而近日傳出有大學教授拒填、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也聲援表態拒填,對此,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6日)受訪也做出回應。
銓敘部上個26日發出新聞稿表示,陸委會2月11日函致銓敘部及相關主管機關,明確說明台灣地區人民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身分證或護照者,依《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就喪失擔任我國公職的權利,而且必須註銷台灣戶籍;至於軍公教人員申領大陸定居證、居住證,則違反忠誠義務、已對國家安全及公務安全維護造成高度風險,機關應本權責展開行政調查。
銓敘部強調,各機關任用公務人員應該注意其對國家的忠誠,是《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的基本規定,具體的查核方式就是公務人員必須填送具結書,具結確實沒有該法第28條所定各種不得任用的情形。因此銓敘部配合陸委會要求,增加具結沒有在大陸設戶籍、領用身分證或護照的情事,依法辦理更完整的查核作業。
然而近日傳出,嘉義大學應用歷史學系教授吳昆財質疑沒有法源依據,認為教師非隸屬教育部、大學契約沒有規定教授有義務要來簽具這份文件,還批此公文是在「罷凌老師」,拒絕具結簽署;藍委翁曉玲也支持吳昆財,質疑此事的正當性,並表示沒有《公務人員任用法》或《教師法》都沒有規定說不簽署就會受罰,並表態「我也拒簽」。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日上午出席「習近平極權主義模式與統治思維研討會」,受訪時被問及大學教授和翁曉玲拒絕簽署具結未領中國身分證一事,邱垂正說明表示,從2004年開始,《兩岸條例》即明文規定,國人如果在中國大陸取得身分,就會喪失、註銷台灣的身分,也會失去在台灣任職公職的資格。
邱垂正提到,過去已經有一些案例,曾有公職人員申領對岸的身分證件,因此陸委會針對公務人員部分,希望他們能宣導並清查是否有申領中國大陸身分證、居住證,或領用中國護照,如果有,就會失去任職台灣公職人員的資格。邱垂正強調,因為有案例發生,因此用具結方式,讓大家表明自己沒有申領中國這些違法相關證件,以彰顯公務員對國家的忠誠、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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