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從2011年開始,WHO基於病毒共享、疫苗利益等原則,設立了PIP架構(Pandemic Influenza Preparedness Framework,大流行性流感防範框架),並下設SMTA(Standard Material Transfer Agreement,標準材料轉讓協議),「一旦新流感來襲,WHO會優先將野生病毒株提供SMTA 1實驗室馴化為疫苗株,再交給SMTA 2成員製成疫苗、抗病毒藥。」國光生技法務長潘飛說。
究竟WHO為何會找上國光生技,成為全球第15家加入SMTA 2的合作疫苗廠?這必須從3年前說起,當時國光剛經歷新冠疫苗研發失利,但WHO卻看上了國光疫苗生產的實力,WHO副祕書長Michael J. Ryan發了一封電子郵件,希望國光能夠加入SMTA 2。詹啟賢心想,這是國光谷底翻身的好機會,立刻派出潘飛與對方接洽,潘飛表示:「其他疫苗廠花半年就搞定了,但我們遇到疫情,前後花了3年才談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