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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愛沙尼亞自駕更方便了 外交部說明新措施感謝愛方
發佈時間2025.02.11 12:2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02.11 12:25 臺北時間
外交部今日表示,凡持有我國有效駕照的國人,在愛沙尼亞停留期間不超過12個月者可在愛沙尼亞駕車。(本刊資料照)外交部歐洲司歐洲司副司長李秀窈今(11日)指出,愛沙尼亞氣候部交通署近期在官網公告,凡持有我國有效駕照的國人,在愛沙尼亞停留期間不超過12個月者,自即日起持我國駕照正本、國際駕照正本,以及我國駕照的愛沙尼亞文譯本就可以在愛沙尼亞駕車。
國人能如何取得我國國際駕照的愛沙尼亞譯文?外交部指出,國人可至愛沙尼亞司法部網站宣誓翻譯員網頁。依據上方所列的翻譯員清單,自行擇定並聯絡翻譯員,將我國駕照資訊翻成愛沙尼亞文。翻譯費用一般為60至100歐元不等,通常在2到3個工作日內,可以取回愛沙尼亞文的紙本或電子譯本,譯本不需要再經過我外館驗證,直接搭配我國駕照與國際駕照就可以直接使用。 李秀窈說,這項措施便利我國短期赴愛沙尼亞商旅的國人,外交部對愛沙尼亞政府提供我國人此項待遇表示歡迎與感謝。我國交通部現在也另外依據互惠原則,正在研議提供愛方對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