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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欣盈告超基因公司討4寶 雙方委請前司法官當律師

發佈時間2025.03.12 16:0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03.12 16:06 臺北時間

前檢察官李傳侯(左)前法官邱筱涵(右)擔任超基因公司辯護律師。
攝影
曾與柯文哲搭檔競選正副總統的新光公主吳欣盈2023年產子後,委由超基因生技公司從臍帶血、臍帶、羊膜、胎盤等「四寶」擷取的種源幹細胞,以利她接受細胞治療來延緩卵巢退化,日前她要求取回兒子的「四寶」時,遭告知幹細胞從臍帶血或胎盤等組織中分離,原始組織即無法保留,吳欣盈提告請求取回及要求補償1,500萬元產品,台北地院今(12日)開庭,吳委請前檢察官律師王志超出庭;超基因則委請前法官邱筱涵及前檢察官李傳侯擔任辯護律師。
吳欣盈主張為能迎接第二胎因此在超基因的業務人員介紹下,接受擷取種源幹細胞相關治療,以延緩卵巢的退化,她在2023年1月委由超基因生技保存兒子的臍帶血、臍帶、羊膜、胎盤等俗稱的四寶,兒子2月出生後,5月她與丈夫接受相關治療,吳欣盈主張,當時她手臂出現紅腫及疼痛等症狀,丈夫的手也痛2、3個月,她認為對方無法善後,因此要求超基因公司歸還她替兒子儲存在超基因的四寶及提供補償,以利將四寶交由別的業者來保存。
超基因公司表示,當時與吳欣盈報價的總費用60萬元,吳欣盈付訂金2萬元;2023年4月10日,超基因交付保存報告書,通知她應付清餘款,催討雖未獲回應,但至今仍妥善保管幹細胞。同年7月,吳欣盈突然以律師函要求超基因提供相當1,500萬元的產品,超基因公司認為,吳欣盈一直未付清費用,去年2月6日,超基因公司發函告知終止雙方契約,直到去年10月1日,吳欣盈才滙款給付餘額,並提告要求超基因公司返還四寶及幹細胞等物。
超基因公司委任律師邱筱涵、李傳侯今表示,吳欣盈女士在本案中的多項主張顯示出她對保存技術及程序的誤解。超基因公司依契約約定執行幹細胞分離與保存,契約中清楚載明,所保存的標的物為提取出的幹細胞,而非臍帶血、胎盤、臍帶、羊膜等原始組織,一旦幹細胞從臍帶血或胎盤等組織中分離,原始組織即無法保留。
邱筱涵律師說,超基因公司至今仍妥善、完好保存幹細胞。公司一直把吳欣盈女士委託處理的幹細胞妥善完好的保存,如同保存自己最珍貴的物品一樣好好保存著。希望她可以自己到超基因具有世界級水準、符合國際標準的新竹實驗室看看,就可以知道超基因將委託保存的幹細胞都一直好好保存著,希望本案能回歸依照契約約定與合法程序處理爭議,以維護再生醫療技術的信任基礎,並避免對相關產業造成不必要的影響與傷害。
超基因公司指出,之前為了請吳欣盈依規定程序取回幹細胞,以保障其他存戶的權益,同意提供價值500萬元的產品,但希望將其餘的1,000萬元改以做公益的方式辦理捐贈,但遭到吳欣盈的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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