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山盛國在同月21日上午,又被控到鍾小平服務處門口,以立可帶、立可白,將鍾小平看板的「議員」改成「名嘴」,並寫下「奸督柯文哲,加油」等文字。
此外,田山盛國隨後又在LINE群組「新聞討論區-記者爆料網」以暱稱「肉醬沙西米」上傳相關現場照片,並留言「剛剛去找鍾小平陳情」、「門沒開,怎麼門口有根屎棍」、「幫小平加點頭銜」等語。
起訴指出,去年10月13日上午,田山盛國在鍾小平位於台北市南昌路服務處2樓門前,脫褲排放糞便在地墊上,並放置綠色棍棒在糞便旁,導致地墊損壞不堪使用。
檢方認為,田山盛國涉犯毀損罪部分,事證明確,但他被控犯誹謗等罪部分,因鍾小平身為公眾人物,須忍受較嚴苛監督,即便田山盛國言論使人感到不快,仍屬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此部分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