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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人夫白嫖女高中生挨告 硬凹「覺得對不起老婆小孩才不付錢」

發佈時間2025.02.02 15:3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02.02 15:30 臺北時間

台中人夫白嫖女高中生挨告 ,出庭時硬凹「覺得對不起老婆小孩才不付錢」。(圖 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pakutaso)
婚內花錢嫖妓當然愧對伴侶,但並不是不付錢了就不愧對伴侶啊。台中一名人夫A男原本想月花16萬元包養高中女學生,遭對方拒絕後,改以哄騙其答應一次5,000元的性交易,最後A男也沒付這5,000元甚至還封鎖LINE,女高中生不甘被白嫖報警。A男則辯稱並非一開始就想白嫖,5,000元絕非付不起的價格,而是事後感覺嫖妓愧對老婆孩子,才會沒付錢就快速封鎖對方,想斷個乾淨。
根據判決書指出,A男於2023年12月25日,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7歲的高中學B女,A男一開始自稱願意以每月16萬元包養對方,女高中生不同意,A就改口以一次5,000元為代價,希望B女成為他固定的性伴侶,還說「我包過3個,都是固定的,前3個也都是學生」。B女最後同意了這項交易,並被載到汽車旅館進行第一次性交易。完事後下了床,A男竟改口「忘記帶錢」今天無法結帳,但為了補償對方,願意把這次性交易的「肉金」提高到2萬元,兩人相約翌日在台中某超商給錢,實際上A男不僅沒赴約,還轉頭就封鎖女學生的LINE,女學生不甘被白嫖選擇報警。
台中地院一審時,A男承認有進行性交易,但並非白嫖,問題出在女學生身上,他是不滿意這次的性服務才不付款,並不是蓄意詐騙,法官則認為,就算A男真的對該次性交易不滿意,理應於交易當下即刻反映,或事後與對方重新商議價格,而非自主提高金額後,約定隔天超商付款卻搞失蹤,還封鎖對方帳號,此行為違反誠信,亦與常見的性交易模式不同,顯然沒有付款真意,是詐欺行徑。
一審還認為,女高中生出庭時表示,當時並無賣淫或被包養想法,是遭到A男不斷慫恿才會點頭答應,顯見A男利用女學生涉世未深,且有金錢需求的處境,謊稱願意付高價來引誘未成年者進行性交易,之後還藉故不付款,法紀觀念淡薄,價值觀念偏差,且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依引誘及以詐術使少年(少女)為有對價之性交罪判刑1年6月。
A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出庭時換了說詞,仍承認有約定進行性交易,但並非訛詐未成年者性交,他強調,與女學生約定的單次性交易5000元並非難以負擔的金額,之所以沒有付錢,是感到愧對老婆與3個小孩,才會決定用快刀斬亂麻的方式,直接封鎖聯絡管道不再見對方,絕非蓄意白嫖訛詐,因此主張本件純屬債務不履行的民事糾紛。
二審法官仍不採信其辯詞,但考量到女高中生交友軟體暱稱「急需$$」,且與A男對性交易細節討價還價,顯示女高中生有性交易意願,曾男不構成「引誘」使少年(少女)性交易,依以詐術使少年(少女)為有對價之性交罪,改判1年5月,略減1個月,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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