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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建商也出包】 買房怕踩雷 3招自保術你一定要懂
發佈時間2018.01.30 06:5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
購買預售屋從簽約到交屋動輒2、3年,買房前務必搞懂買房自保3步驟,按部就班的檢查與改善,買到瑕疵屋的機率將可大幅降低,,也有助於減少交易糾紛的發生。
房屋交易糾紛頻傳,民眾到底要如何自保呢?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指出,購屋時建商答應的任何事都要白紙黑字寫在合約上,同時銷售時提供的DM廣告物也務必留存,未來打官司才有勝算。不過他還是建議,不景氣時,最好還是購買成屋,因為預售屋風險較高。
若真的買到瑕疵屋,屋比趨勢研究中心總監陳傑鳴表示,根據民法第365條規定,可以向賣方主張解除契約,或是請求減少購屋價金,若解除合約明顯不公平下,買方可請求減少價金,然而這個請求權必須在發現內6個月舉證,並且在建商交屋後5年內主張有瑕疵才有效。
民眾若遇上購屋糾紛無法排解,陳傑鳴建議可向業者、公會、消保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進行申訴,對申訴結果不滿意,可進一步向地方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向鄉鎮市區公所會申請調解,若調解仍不成,最後可向法院提起消費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