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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泥漁電爆糾紛1】遭追討8億違約賠償 養殖戶怒控台泥毀我田產
發佈時間2025.03.03 05:2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03.03 06:03 臺北時間
漁民陳錦模控訴台泥修繕不完善等因素,使他無法進場養殖。「我想要養魚啊!你把這些魚池處理好,我要繼續回來養!」年逾六旬的漁民陳錦模站在堤岸上,用台語激動對本刊表示,他正是被認定未具養殖事實的原養殖戶,採訪當天,他漁寮中的電腦螢幕還停留在自己一字字敲出的養殖事實答辯狀,因爲3月中旬,他將前往台北出席仲裁庭替自己答辯。
2018年初,陳錦模將名下共2點多公頃面積的五座魚池出租給台泥進行漁電共生,為期20年,每一公頃年租金30萬元,什麼原因讓他與台泥就「養不養魚」一事爆發糾紛,甚至可能為此吃上官司?原來雙方在施工階段就不斷有爭執,「再說一次,我沒有不養魚,他們在施工時把我的養魚設備弄壞,連地下水井都被破壞。」陳錦模邊走邊吐苦水,直批台泥修繕不完善。
陳錦模表示,自己5個漁池中有1池被插滿光電基樁,使他造成莫大損失。除了養魚設備,最讓陳錦模氣憤的是他其中一座魚池中被插滿光電板基樁,「我們養魚在收成時,都是用一張大網撒下後一次捕撈,現在插滿基樁,要怎麼捕?而且魚池上方日照也被光電板遮蔽,又要怎麼曬池?下大雨時雨水集中在光電板的縫隙中流下,把塭堤沖出一道道縫隙,堤邊又崩塌,你告訴我要怎麼養?」他認為五座魚池中已有一座形同被廢,自己遭受莫大損失。
陳錦模強調,自己仍有養魚意願,只要漁池修復完成就會進場。據悉,台泥遭撤照後,立即發函要陳錦模須在7日內啟動養殖作業,否則將依約對他求償,隨後又交付仲裁,初步求償金額兩千萬元,並保留容後求償資格,仲裁文中載明義竹漁光案F區總建置容量達8.86MW,以20年計算,受電收益至少為新台幣8億元,還不包含前期的建置投資成本,以及後續若確定撤照的拆除費用,等於說未來求償金額可能至少高達8億元。
多年累積的不滿,讓他忍不住直批,台泥這麼大的公司,為什麼這樣?「現在還說要我賠錢,別說8億元,光是2千萬元我要去哪裡找?這是要逼我去上吊嗎?」陳錦模越說越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