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8年4月底勞保局統計資料顯示,除了雇主按月提繳6%新制勞退金之外,願意額外再參與自提的勞工有45萬餘人,平均提繳工資接近6萬5,000元,足見高所得族群算盤打得精。
「新制勞退金的保證收益雖然低(僅享有2年期定存利率),可是我的所得稅率很高啊!」富蘭克林華美投信副總邱良弼就是願意自提的一員,「如果個人所得稅率適用12%,我很鼓勵參與自提,因為節稅效果相當於賺到12%,現在要在市場上找到年賺12%的商品很不容易啊!」身為基金經理人,對於這點他再清楚不過了。
邱良弼口中的節稅效果,就是勞工每月自願提繳退休金的金額,可以從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免課所得稅,且若個人所得稅率越高,越能省下可觀的所得稅。
以40%稅率為例,每月自提6%最高是9,000元(自願提繳工資上限為15萬元),1年下來可提繳10萬8,000元至退休金個人專戶裡,而這筆金額可以從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換句話說,就是免繳40%的所得稅,立刻年省4萬3,200元的稅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