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上午,吳少喬一家三口來到立法委員賴士葆的服務處遞交陳情書。委員不在,服務處主任出來接招,吳少喬像背誦了上萬次般流利說出:「我是一個同志媽媽,這是我太太及孩子,我們希望賴委員能為了孩子的權益著想,撤回公投12案施行法,並且共同推動748法案,去保障同志家庭子女的基本權益。」主任笑笑接下陳情書,說會轉達。原本因暈車而懶洋洋攀在「媽媽」邱明玓身上的苗苗突然跳下來,走到主任面前看著他,棕髮、混血臉孔的外表好似嚇到了主任,他一臉驚訝。
赴泰求子 全台灣第一
6歲苗苗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試煉。她是38歲的吳少喬7年前懷胎,用前妻的卵子與丹麥籍捐精者的精子生下來的混血小孩。「我跟前妻本來一起在中國大陸工作,2009年公開宴客舉辦婚禮,3年後決定生孩子。」也許是因為痛苦都過去了,她說起來格外輕鬆:「我是家暴家庭長大,我想要有一個可以不求回報去愛、讓生命完整的對象。我有僵直性脊椎炎,不希望小孩跟我一樣,所以用我前妻的卵子,我負責懷孕。我們是台灣第一對到東南亞求子的女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