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投保繳費20年期的終身癌症險,每年從銀行帳戶扣繳保費,豈料因未察覺帳戶餘額不足,導致保險公司扣款第11年保費時失敗,他又沒有收到繳費催告通知,直到去年發現罹癌要申請理賠,才被告知保單已經停效,「我不是故意不繳,也很冤枉沒收到催告通知!」

不少保戶因疏忽而未繳保費,此時會牽涉保單效力問題,由於保單一旦過了繳費寬限期,就會進入「停效」狀態,而停效超過2年的保單將「失效」,萬一之後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有權主張不理賠。
以王先生為例,保險公司的處理讓他非常不愉快,因為多數醫療險無法累積保單價值準備金,如果沒有爭取復效,等於繳了10年共16萬元的保費全付諸東流;所幸王先生主張沒有收到催告通知,且提出保單有責任準備金,卻沒有現金價值和墊繳功能,有違保險精算原理,也傷害消費者權益,才讓保險公司同意他補繳2年保費後復效,並依條款辦理理賠,王先生因此拿到40幾萬元的保險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