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在社宅的租期最長6年,而弱勢族群的租期最長只到12年,目前第一批搬入興隆社宅的安康平宅居民已居住6年。陳怡伶認為,這樣的租期限制極有問題:「未來將會發生許多問題,因為必定有些人會搬不出去。預設這些人住短暫的時間就會離開,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辦法。即便不是低收入戶,6年的時間對他們來講也不夠長。再來,住進社宅的人彼此建立了社區關係,但6年的時間一到他們就要走了,這個社區就有形成的困難。」政治大學社工研究所教授王增勇也認為,租期的限制,讓入住社區的人來來去去,對於社區營造、凝聚力的幫助並不大,而弱勢族群受歧視的狀況也不會因為混居就減少,「歧視的狀況一樣會發生,不會因為你把平宅改建成社宅就因此消減。」
問題的癥結點,還是在於社會住宅的量不夠大,因此無法照顧到所有人。

陳怡伶說,「社會住宅這麼少,到底誰有優先性?現在以青年做主訴求,但是量很少,大家都有分到,但都不夠,這應該細緻一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照顧模式。」並提到,許多國家都把社會住宅的提供跟經濟發展連結在一起,「他們認為照顧就業者的居住才有穩定的社會,這對整個社會跟經濟發展都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