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醜聞石木欽案所引爆的銀行員之死世紀冤案,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為了平冤並糾正司法錯誤,為其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9月20日作出判決,認定2003年最高法院法官石木欽及池啟明等審理諸慶恩案違法,撤銷當年判決,正式開啟諸慶恩司法平冤之路。

高院認定 原判決違法
最高法院認為,當年承審的石木欽等法官應是駁回上訴,卻判決公訴不受理,已屬違法判決,今讓全案回到諸慶恩案可再審的狀態,以利聲請再審平反。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諸慶恩的母親、妻子、女兒及檢察官都能替他聲請再審,目前諸太太已決定聲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