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八尺門的辯護人,是為了弱勢的死刑犯打拚,但新竹地方法院的公設辯護人A男,卻騙我妹妹小芬(化名)在職務宿舍跟他發生關係,更扯的是,我妹妹結婚後,他還糾纏不清!」投訴人B先生拿出妹妹與A男的Line對話紀錄指出,今年端午節A男還匯款2萬元給他妹妹,要她買喜歡的禮物,想要再續前緣。
宿舍當砲房 星座取暱稱

B先生告訴本刊,A男已屆花甲之年,比小芬年長20多歲,但身材保養得宜,長相斯文,看似50出頭歲。
2010年,小芬到新竹地院服務,被A男看上,用盡心思製造巧遇,先在游泳池搭訕她,一回生二回熟,後來乾脆相約晨泳。B先生說:「當時我妹妹未婚,A男則騙她已經離婚,二人進而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