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內話】婚姻是一種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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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琪現在與漁友新創立的品牌為「過路人實業有限公司」,販售蒲燒鰻、烏魚子、白蝦等商品。背景即是養殖的魚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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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婚姻懷孕時,常常煮完晚餐給夫家的人吃,我就騎著腳踏車想去海邊跳海。結果有次遇到一群流浪狗對我吠,不讓我過去,只好把車牽到堤防上,看能不能繞過去。但狗還是不走,我只好坐在堤防,邊哭邊想,等我成功死掉,全村就會知道我的事,老公家也會後悔這樣對我。把這些很壞的事都想過後,好像就沒那麼想死。
我娘家很重男輕女,爸媽拚了4個女生後,才生了弟弟,餐桌上有什麼好吃的,一定都是爸爸、弟弟先吃。我排行老二,從小就很會看人臉色,一直到現在,吃雞肉我都先吃雞胸,因為下意識覺得雞腿就是要給爸爸和弟弟吃的。
家裡本來經濟狀況不錯,但921大地震後,爸媽被人倒帳,很容易為了錢發脾氣。我原本成績不錯,為了減輕家裡負擔,只報考高職,好早點出來工作。從國中畢業我就沒跟家裡拿過錢,我做過很多工作,發過傳單、汽球,也在出版社倉庫裡搬過書,在夜市擺攤賣過飾品。
28歲嫁給第一任丈夫,他家開電器行,是很傳統的家庭。我和大姑同時懷孕,她什麼都不用做,我要負責煮三餐還要顧店。我從小就有罕見疾病膿皰型乾癬,身上會長膿皰,孕期很不舒服。有天我想睡晚一點,結果婆婆硬把我挖起來,說:「不舒服不能這樣睡,要起來才會有精神!」
懷孕期間,前夫看到親戚當農夫種溫室作物很賺錢,也想蓋溫室種小黃瓜、番茄。我把小姐本30萬元拿出來當頭期款,結果才做一陣子他就覺得累,回去電器行,我只好自己種。我用以前做生意的方法,花高薪請員工負責勞務,自己做網路行銷自創品牌,生意越做越好。看到會賺錢,婆婆要我回電器行,換他們家的人來做溫室,我當然不肯。前夫說我自私,要離婚。孩子可以歸我,但條件是品牌和客戶資料都要給他們。我想了10分鐘,馬上答應。
離婚後,我改種玉米,找農友籌組合作社,販售蔬果箱,第二任丈夫就是其中合作種小麥的農友。他和弟弟一起合種,我們3個創立雜糧合作社,本來分工合作得很好,結果先生和他弟弟鬧翻拆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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