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這句話最能形容人生突然遭遇不可預料的意外事件。面對不可抗拒的變數,常是保險公司用來訴求意外險的最大賣點。不過,當民眾申請意外險理賠時,若不符合資格者就無法獲得理賠。
以近年常見的路跑猝死個案來說,多數民眾認為,既然是「猝死」就意謂是突發狀況,理應理賠。但保險公司的看法並不相同。透過第一銀行分行副理的實際個案,民眾便能瞭解意外險對猝死的理賠規定。
- 糾紛狀況
2009年第一銀行西門分行副理諶錫欽在參加馬拉松時意外猝死,由於當時54歲的他正值壯年,加上已有20多年路跑經驗,讓人錯愕,家人向承保的保險公司申請團體意外險身故理賠金,卻被保險公司認定諶錫欽是故意挑戰體能極限,且死因為心臟病導致心因性猝死,非意外死亡,拒絕理賠。
- 法院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