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上班期間,騎機車被撞,申請意外理賠時保險公司說我沒有盡到告知義務,理賠金要減額?」年僅24歲、擔任業務員的阿梅氣憤不平的抱怨。
壽險公會副祕書長金憶惠說,阿梅的個案是典型轉換職業後風險變高,因此理賠過程保險公司會要求減額理賠。
這是因為阿梅過去是擔任內勤的行政助理工作,後來轉換為外勤的業務人員,職業風險從原本的第一類變成第二類,但她卻未主動告知。
金融評議委員會的意外險理賠爭議案中,有不少因職業轉換或兼職的意外險理賠糾紛,以下即透過實際個案瞭解職業分類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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