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血緣更深之一】筆錄裡那句 依依不捨會員專區人物25歲的菲比從小知道身世,現在努力分享自己的經驗給收養家庭。文 陳怡靜攝影楊子磊主播智偉發布時間 2017.11.20 07:02 臺北時間更新時間 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收養鏡相人間家人寄養家庭家庭關係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5個月大時,生母棄養我,保母抱著我去報案。我住進育幼院,跟院長姓,有了名字「高育聆」。滿週歲前,我來到現在的家,再有新的名字。爸媽很疼愛我,說我是上帝帶來的禮物。但我內心有一個很大的問號,為什麼生我的媽媽不要我?菲比5個月大時被棄養在保母家,近週歲時來到現在的家庭,爸媽非常疼愛她。(菲比提供)我從小知道自己是養女,但我幾乎不談身世。我覺得很丟臉,也很自卑,是不是我不夠好,還是哪部分沒有滿足生母期待,所以被棄養?高中時,親子關係有點緊張,爸媽對我期待很高,但我不擅長讀書,壓力好大。有時候很難過,忍不住想,是不是我天生輸人一截?還是我不是親生孩子,所以爸媽不了解我?但我沒說出口,這句話會讓他們難過。輔導老師點醒我,困擾我的關鍵可能是身世,或許該試著尋找答案。爸媽把所知的全都告訴我,18歲時,爸爸陪我回兒童福利聯盟翻資料,希望找到些許線索。但我的資料好少喔!只有短短幾頁,裡頭有當年報案單影印本,筆錄是保母報案時的口述記錄。保母描述,生母最後一次送我去保母家,離開前,她依依不捨地看著我。對,「依依不捨」。「依依不捨」4個字很簡單,但我豁然開朗了。原來不是我的錯,原來不是我不夠好,原來生母也捨不得我,原來她應該有無法照顧我的苦衷。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更多內容,歡迎訂閱鏡週刊、了解內容授權資訊。歡迎加入鏡週刊 會員專區限時優惠每月$79元 全站看到飽加入premium會員$10元可享單篇好文14天 無限瀏覽解鎖單篇報導已經是會員?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