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出生的林蜂是童養媳,原生家庭富裕,卻把她與窮困夫家的男嬰交換,「娘家想要兒子,2邊互換,娘家還補貼80元給婆婆。」公公行動不便,靠婆婆幫人種田、採茶養活一家老小,「我嘸識字,窮得要死,哪有辦法讀書。」等長大一些後,她就跟著出門工作,「婆婆有疼我啦,對待我像女兒,我說要去看戲,她就說『好!妳去看。』都沒關係。」
20多歲時嫁給大自己3歲的丈夫,生了6個孩子,卻有2個兒子早夭,一度傷心到想要舉家搬遷基隆,「阮尪欲去做礦工,厝邊說做那個不好,叫我們幫他種田。」農忙之餘,夫妻倆到工地做工,拉拔孩子長大。

「都是媽媽賺錢養我們的。」江春蘭指著房子,「這間就是她買地建厝。」林蜂個性跟婆婆一樣韌性與強悍。不是靠種田、擔磚頭翻身,1971年底,核一廠興建,45歲的林蜂進去當雜工,「做5天就不做了,看到幾千個工人都沒東西吃,想說賣東西賺比較多。」不識字也沒人教,林蜂就是有辦法批麵包、飲料、檳榔來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