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賣三明治、漢堡為主的西式連鎖早餐十分盛行,林坤炎創立的巨林美而美已有百家規模,但早年無商標觀念,大街小巷都能看到「美而美」,賴瑞麟自修鑽研法律,1988年即註冊商標「瑞麟美而美」「瑞麟美又美」,之後「美X美」爆發商標戰,1993年行政法院判為弱勢商標,只要在商標前加上區別名稱就不觸法。






為了專心創業,賴瑞麟隔年遞出辭呈,不料隔天立刻反悔。
賴威光一臉難為情地說:「我應該算是凶手吧!」原來父親遞出辭呈當晚帶全家去吃飯,賴威光點了盤價格稍高的豬腳,讓他意識到少了公職收入,可能會養不起2個胖兒子,只好厚著臉皮向長官要回辭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