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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法官裁定100萬交保 辦公室主任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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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法官裁定100萬交保 辦公室主任收押禁見

據辦案人員調查,北市議員每月可申報助理費24萬元,但須聘請6名助理,陳怡君涉嫌自2019年間以弟弟、弟媳等4名親友作為人頭助理,卻未實際從事該職位,藉此詐領費用約新台幣300萬餘元,士檢12日約談陳怡君等7名被告到案,連同4名證人一併帶回訊問,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方向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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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2.13 18: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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