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都市發展局長李正偉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經查事發建築於民國66年(1977年,屋齡48年),1至4樓有取得使用執照,目前初判有海砂屋的狀況,但此建築非列管海砂屋,是否為海砂屋還需要取樣調查。因初步判定是危險建物,已倒塌的2層樓不能居住,低樓層部分是否受影響,待建築師公會與結構技師判定後,再決定是否遷離與拆除,並做後續安置。
台中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常務理事林明勝表示,建築5、6樓有明顯海砂屋的症狀,鋼筋外露且水泥剝落,代表當中的鋼筋已鏽蝕膨脹,造成樓板支撐力不足崩塌。台中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虞承宗則提到,建築物因沒有適當管理與維護,表面水泥未保護直接受到海風吹拂造成受損,建議直接都更。
根據《中央社》報導,清水區西寧里長王慶源指出,此建築民國60多年間,由地主與建商合建,建商因資金問題倒閉,地主經官司自行接手整理1至4樓出租,5、6樓未整理,當初鋼筋就部分裸露。
台中市政府表示,事後一共疏散13戶共35位居民,其中9戶26人暫住旅館安置,依親1戶1人,社會局將持續關懷,協助安排依親或租屋;另有3戶計8人則返回大樓繼續居住,公所亦將全力協助。若10天旅館安置結束後仍有居住需求,將請區公所評估開設臨時避難收容處所,以照顧受災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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